百度热搜上挂着一条:唱哭薛之谦的贵州小伙被签约。
能把一位歌手唱哭,大概是对一副嗓子最直接的夸奖。小伙唱得怎样,得听过才知道;倒是「把人唱哭」这件事好不好,金庸在《笑傲江湖》里让两拨人吵过一回,而且没有替谁判输赢。
衡山城里的说法
第二回,衡山城的茶馆里,一群江湖人正议论衡山派的家务事。门口响起胡琴,一个瘦长老者边拉边唱,青布长衫洗得发白,看上去就是个唱戏讨钱的。说得正起劲的矮胖子嫌他吵,有人扔过去一串铜钱叫他走,老者道了声谢,收了。
等矮胖子把莫大先生和师弟刘正风说成势如水火、一见面就要动手,老者走到他跟前,摇头道「你胡说八道!」,青光一闪,剑又插回胡琴,人慢慢走出茶馆。众人这才看见,矮胖子桌上七只茶杯都给削去了一圈。一个花白胡子说出了他是谁:
莫大先生爱拉胡琴,一曲《潇湘夜雨》,听得人眼泪也会掉下来。‘琴中藏剑,剑发琴音’这八字,是他老先生武功的写照。
在衡山城里,这就是莫大先生的名声:一个能把人拉哭的掌门。听得人掉泪,在这里是夸。

行家的说法
到了第七回,同一把胡琴在荒山里响起。嵩山派费彬正要下杀手,令狐冲闭眼等死,耳中传来几下胡琴声,「……琴声凄凉,似是叹息,又似哭泣……」莫大先生从松树后出来,一剑接一剑,费彬终于倒地,他「……将长剑插入胡琴,转身便走,一曲“潇湘夜雨”在松树后响起,渐渐远去。」
刚被他出手相救的两个人,评的却是他的琴。曲洋说:
他剑法如此之精。但所奏胡琴一味凄苦,引人下泪,未免太也俗气,脱不了市井味儿。
莫大的师弟刘正风接着说:
是啊,师哥奏琴往而不复,曲调又是尽量往哀伤的路上走。好诗好词讲究乐而不淫,哀而不伤,好曲子何尝不是如此?我一听到他的胡琴,就想避而远之。
这两位是《笑傲江湖之曲》的作者,书里懂音律懂到骨子里的人。在他们的尺子上,引人下泪恰恰是毛病:一路往哀伤里走、收不回来,就是「俗」。衡山城里当作招牌的那一点,正是行家眼里扣分的那一点。
金庸没让谁出来驳他们。他只让令狐冲在一旁想:「这二人爱音乐入了魔,在这生死关头,还在研讨什么哀而不伤,什么风雅俗气。」刘正风接着也说了句软话:「但说到剑法武功,我却万万不及了。平日我对他颇失恭敬,此时想来,委实好生惭愧。」——惭愧的是剑,琴的评语一个字没收回。
最后一回的胡琴
所以这场争论在书里是悬着的:外行说动人,行家说俗气,各有各的道理。
金庸把最后一笔留到了第四十回。令狐冲与盈盈大婚那晚,闹新房的群豪刚退出去,墙外忽然响起几下胡琴:
只听胡琴声缠绵宛转,却是一曲《凤求凰》,但凄清苍凉之意终究不改。
贺新婚的曲子,照理该喜。莫大先生拉的也确实是《凤求凰》,可拉出来还是那股凄清苍凉。不像是选错了调门,倒像是他这个人只拉得出这种声音。令狐冲三年来派人打听不到他的下落,这时听到琴声,心下欢喜极了。琴声渐渐远去,「……到后来曲未终而琴声已不可闻。」

曲洋和刘正风的尺子没有错,哀而不伤本来就是更难的境界;衡山城的人也没有错,听得掉泪本来就是真实的感受。金庸两边都写了,只是最后让新郎在一曲凄清的《凤求凰》里高兴得不得了。
把人唱哭算不算本事,行家和听众大概永远各说各的。能被人隔着一堵墙认出来,听两声就脱口叫出「莫大师伯……」——这大约是一把胡琴能有的最好的名声。